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3〕4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409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工作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进行修正。
联系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477-5111870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7-858692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477-5118569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五楼517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