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力量,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及岗位
竞争性比选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执法岗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比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鄂尔多斯市直各部门、旗区各部门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及自治区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比选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业务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比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可由报考人员自愿,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9日17:30。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电子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提供)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5)本人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书(含在职人员花名册)或者本人编制登记页;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登记备案表);
(7)自荐材料(包含个人特长、负责或参与的重点工作、草拟的重要文稿等全面反映个人特点及工作业绩的内容,字数不限);
(8)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
上述(1)-(7)材料均需上传PDF格式的扫描件。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人员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17:30。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比选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比选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比选人数或取消该比选岗位,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成绩。
(六)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比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比选条件的人员,取消比选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电子学历认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提供)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本人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书(含在职人员花名册)或者本人编制登记页、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自荐材料1份等,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由本人携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复印人签字、注明复印时间,加盖复印单位公章。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
3.按照比选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合适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选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
四、组织研究及公示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确定拟比选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岗位考察及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比选人选,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考察3个月。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选在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2.综合考虑调入人员原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比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比选资格。报考人员在比选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比选资格、通报批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进入岗位考察期的报考人员无故放弃比选资格的,反馈原单位并进行通报。
(三)实行工作回避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在竞争性比选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回避情形的,应当予以回避。
(四)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477-8588506;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477-3896589;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477-858842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