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各事业单位,市属各高等院校:
为全方位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筑牢留才用才的“暖心巢”,构建引才聚才“强磁场”,根据《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暖才”补贴》的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暖才”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职在我市工作且申请补贴时处于管理期内的下列高层次人才:
1.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标准的A—F人才;
2.经市级评选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青年优秀人才”;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养老补贴。高层次人才年龄达到70周岁(1954年以前出生)及以上的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养老补贴。
(二)托幼补贴。高层次人才年龄不满3周岁(2021年以后出生)的子女,每人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托幼补贴。
高层次人才的父母和子女不受国籍、户籍和居住地的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养老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高层次人才父母身份证或社保卡扫描件;
(2)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截图。
2.托幼补贴申请材料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所在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扫描件。
3.外籍人才和港澳人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扫描为PDF发送至市专家服务中心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eedsszjfwzx@163.com
联系方式:0477-8391919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