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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4:19 来源:人社局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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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319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21年以来,在鄂尔多斯市依法注册纳税已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和劳务派遣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成立、经营证照齐全、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失信记录;

  2.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行业认可度

  3.依法规范经营状况好,服务设施完备、制度健全、水平领先,管理严格规范;

  4.获评自治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诚信示范服务机构称号,积极帮助我市企业解决用人需求。

  二、补贴标准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誉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本市相关奖励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奖励政策

  三、申报材料

  1.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签署意见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申报表》(附件);

  3.机构所获荣誉复印件;

  4.其他支撑申报的佐证资料。

  四、申报安排

  2024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奖补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专家服务中心发放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将申报材料与推荐函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要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责任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拨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市各类经营性机构规范发展,推动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

  联 系 人:石雨婷

  联系电话:0477—8586912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项目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 人社局人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