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对2023年“自主申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的市本级参保企业进行审核,初步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4家。为做到援企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虚假骗取行为的发生,现对这4家申请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企业在经营、征信、环保或其他等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办公室设在伊金霍洛旗CBD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209室(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477-8586089。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