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7号),现就开展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聚焦“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我区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需要,以自然科学为主,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学术、技术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拔培养一批不同层次的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培养,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三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各自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三)申报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且不予退还。申报表电子版请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ordos.gov.cn/)网站或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下载。
(二)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组织推荐上报,并汇总填写《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时应进行综合评议,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各旗区、市主管部门在确定人选时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并由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所在地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可由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或行业协会(学会)负责推荐申报,也可由存放本人档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推荐申报,并按要求进行综合评议和公示。
(三)专家评审。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三层次人选进行评审。
四、推荐数量及要求
各旗区、市直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推荐人选数量,旗区控制在2名以内,市直各主管部门控制在1名以内。
五、其他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和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田选洋
联系电话:(0477)8586925
附件:1.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
2.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