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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26 15:43 来源: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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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
  【接收条件】
  鄂尔多斯户籍(包含各旗区以及上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毕业后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与本市辖区内企业签订2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的非鄂尔多斯户籍高校毕业生。
  【档案接收地址】                                                       
  接收单位: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
  尔多斯市人社局二楼
  联系人: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477-8586203
  邮编:017010                                                                   
  【办理流程】
  1.鄂尔多斯户籍高校毕业生将档案接收地址告知学校,一般无需我中心出具调档材料,学校按规定邮寄档案即可。若非鄂尔多斯户籍毕业生想将档案转至我市的,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到我中心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前往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档案统一由院校以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转递,不允许个人寄快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跨地区调回人事档案
  【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存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鄂尔多斯户籍流动人员人跨地区就业需将档案转回户籍地,或与鄂尔多斯辖区内企业签订2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并需将档案至本市的非鄂尔多斯户籍流动人员。
  【申请材料】
  提供档案所在单位的全称、调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非鄂尔多斯户籍人员还需提供2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出具《调档函》;
  2.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出具《调档函》,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
  3.持《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
  的方式转至我中心。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一)个人存档人员转递档案
  【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由毕业院校按户籍地邮寄或根据个人意愿已转至我中心,非经本市辖区内的用人企业统一要求转递的;
  2.因升学、入伍、招考录用、人才流动等原因,需要将档案转至相关单位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2.提供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具的《调档函》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档案转递;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档案转递规定的即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取送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的转递方式转往拟调档单位。对不符合转出规定的,出具告知说明书。
  (二)集体委托存档人员转递档案
  【申请条件】
  1.经鄂尔多斯辖区内用人企业统一要求,人事档案由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方式转至我中心的流动人员;   
  2.因离职、工作变动、招考录用、人才流动等原因,需要将档案转至相关单位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2.提供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3.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或介绍信;若
  委托他人代办,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加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档案转递;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档案转递规定的即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取送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的转递方式转往拟调档单位。对不符合转出规定的,出具告知说明书。
  三、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出具相关证明;
  2.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可出具存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等;
  3.按照存档人的需求出具相关证明。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查档单位派2名工作人员,一般为中共党员。
  【申请材料】
  1.提供查档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持查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3.提供被查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即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3.查阅人在指定场所,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五、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一)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政审
  【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政审考察单位派出2名工作人员,一般为中共党员。
  【申请材料】
  1.提供政审考察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持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3.携带被录用人员名单或身份信息表。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申请政审查阅人事档案;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即时办理政审考察手续;
  3.经办人在指定场所,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审查阅档案。
  (二)升学思想政治品德考察
  【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报考研究生或博士招生考试,招考院校要求出具政审材料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2.提供报考院校的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升学政审;
  2.根据档案记载填写政审考察表盖章;
  3.政审考察表装袋密封,邮寄至报考院校。
  (三)出具政审函复
  【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1.提供政审单位出具的《政审函》;
  2.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政审服务;
  2.依据档案记载为相关单位可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
  出国(境)等政审函复材料;
  3.根据《政审函》要求,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政审函复材料;
  4.政审函复材料装袋密封,按规定邮寄至政审考察单位。
  六、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1.存档人员及时将学习工作中形成的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收集归档;
  2.提供存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电子证件均可)。
  【办理流程】
  1.带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或线上办理平台申请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
  2.工作人员鉴别审核无误后,将归档案材料存入档案。
  七、单位通讯地址、公共交通线路及工作时间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西大街23号鄂尔多
  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公共交通线路:可乘坐324、321路、304B/304A线到乌海银行
  站下车,向西北方向步行200米;或乘坐301路、302路到科技
  创业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除节假日外)。
  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线上查询平台
  存档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人才网(http://www.eedsrcw.org.cn/)
  或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状态。
  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小知识
  (一)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
  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有哪些作用?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
  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