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及广大求职者: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关于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春季招聘会鄂尔多斯分会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春暖草原 职引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活动地点
东胜区人力资源市场(东胜区万融时代广场二楼)
四、服务对象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农牧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及其他有求职需求的各类人员;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五、活动规模
本次招聘会为线下招聘会,共设置100个免费展位,每个展位配备1张桌子、2把椅子和1台电视。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七、参加方式
(一)用人单位参会
1.用人单位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点击“2023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春季招聘会鄂尔多斯分会场”报名,详细填写相关信息。
2.此次招聘会用人单位需自行制作并上传电子海报,图片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横图),具体海报模板请查看群文件。展位号分配等工作将通过招聘企业服务群开展。
3.已报名成功的企业请携带招聘所需物品及身份证,于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前到招聘会现场服务台登记签到,每家参会单位限2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求职人员参会
求职者请于招聘会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会场。
八、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者请勿入场。
(二)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管理条例以及所签署承诺书中条款的规定,并服从市场工作人员管理;切忌“私拉乱招”、借招聘之名推销产品、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等行为。
(三)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让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四)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粘贴海报。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抛弃在会场。
(五)已报名参会单位不得无故缺席,退场时反馈意向成功表。
九、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8586205、8128929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0037、5120014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