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26号)要求,对我市2022年第四季度已完成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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