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0 16:21
来源:职建科
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2019年起,在全市各类企业全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该《工作方案》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工作原则是强化就业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使新型学徒制培训切实围绕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开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培训工种为列入政府培训补贴目录工种或技术含量较高且为企业主体技术工种。实施范围为鄂尔多斯市境内所有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
学徒培养的主要形式分为学历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两类。通过培训,旨在让企业员工掌握一项新技能、新工艺。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和合作教育培训机构要共同制定教学计划、设置培训课程,组建优质培训教学团队开展培训。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与学徒、培训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开展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补贴资金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培训成本确定,培养期限为1-2年。
根据我市《工作方案》,2019上半年,首先在鄂尔多斯市境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实施。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规范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范围逐步扩展至中小微企业,力争全市2019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500人以上,2021年起,年培训学徒1000人左右。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