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围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积极提升“三个能力建设”水平,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完善体系,夯实基础。及时转发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企业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引的通知》,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有力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用工余缺矛盾问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指引。此外,市人社局还通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相关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法律关系认定工作,为全面加强完善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和指导企业落实相关政策打好坚实基础。
协调联动,密切配合。10月21日,市人社局召集市发改委、总工会、工商联分管领导及相关科(部)室负责人,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三季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劳动关系重大风险隐患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并针对目前工作进展、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座谈。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早部署、早落实、早总结,统筹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选树典型,榜样引领。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给予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正向联合激励的意见》,评选27家企业为“鄂尔多斯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全市已累计评定407家,数量居全区前列。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有195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49名同志被选树为“鄂尔多斯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9家单位被选树为“鄂尔多斯市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进一步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社会组织,带动劳动关系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推动建立更加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全程监督,跟踪问效。为建立健全创建示范和先进单位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创建水平,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及旗区人社局主要围绕不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多个方面,对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了全面集中复核。截至目前,已有7家单位因存在不符合《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行为被撤销称号。同时,坚持动态管理,实时跟踪问效,扎实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企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创建活动提质增效。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将8月份确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宣传月以来,鄂尔多斯市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联合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企业服务中心,深入园区企业,围绕“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活动主题,通过宣传引领、发放资料、悬挂条幅、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各类活动,为高新园区40多家企业的员工及园区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1000余份,答疑解惑500余人次,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动性,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在企业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