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市委宣传部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公开比选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比选岗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全部为综合文字岗文字秘书工作人员。
二、比选范围和条件
(一)比选范围
鄂尔多斯市级以下(含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比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身份3年以上,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且有2年以上文字秘书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比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新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由主管单位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为:6月11日9:00-6月16日17:30。报考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从就读本科学习经历写起,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30Kb以下)。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比选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止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按照比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电子学历认证报告);
3.《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原件;
4.自荐材料,包含个人特长、负责或参与的重点工作、草拟的重要文稿等全面反映个人特点及工作业绩的内容,字数不限;
5.本人编制登记页复印件。
以上初审材料的扫描件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一次性全部发至指定邮箱xcb1008@126.com,邮件名称为: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附件须单独上传,名称为: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得上传压缩文件。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比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比选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于6月21日9:00至6月22日17:00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鄂尔多斯宣传”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鄂尔多斯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但不得低于2∶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单位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
(四)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鄂尔多斯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比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市委宣传部将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岗位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比选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进入岗位考察期,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进入岗位考察期。
(二)岗位考察
岗位考察期为1个月,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确定进行岗位考察的科室。岗位考察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自愿退出比选的不再递补。
(三)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考察期满,经部务会研究,能胜任综合文字岗位工作要求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七、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比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比选资格。报考人员在比选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比选资格、通报批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进入岗位考察期的报考人员无故放弃比选资格的,反馈原单位并进行通报。
(二)本次比选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竞争性比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四)比选报名以单位推荐为主,推荐单位和参加比选人员要全面、如实、及时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和人岗相适,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干部科0477—8588639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477—839017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
审核: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