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1 15:29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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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鄂尔多斯唯一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成立了内蒙古超声医学研究所,是自治区超声质量控制中心,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重症医学科和自治区领先学科超声医学科。 

  医院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了国家消化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京蒙合作消化疾病医疗中心、胸痛中心、心衰中心、头痛中心、卒中中心。影像医学、超声医学等专业水平居于自治区先进地位。消毒供应中心是自治区实践基地。神经专业、肿瘤专业、心内专业、呼吸专业成为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超声医学、影像医学、心血管内科学、肿瘤医学、普通外科学、骨科学、临床药学7个学科获评“市医学重点建设学科”。 

  医院设置康巴什部和东胜部,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700张。拥有PET/CT(最新数字PET)、3.0T核磁共振、宝石CT、医用直线加速器、SPECT/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彩色超声多普勒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市中心医院)医疗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市中心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设置东胜部妇产科主任1个岗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即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学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七)专业要求: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妇产科学(或妇产科相关专业) 

  (八)职称要求:取得妇产科正高级职称满5年; 

  (九)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10年及以上,临床经验丰富、同行认可度高,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妇产科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水平; 

  (十)在省(自治区)级及以上妇产科医学会或医师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十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领导组织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十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ordoszxyy.org.cn/),“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上午8:30至2022年6月7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副主任医师资格证书、主任医师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荣誉等证书,其它成果证明材料,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等材料。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下午6:00,节假日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与考查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中心医院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被考查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副主任医师资格证书、主任医师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查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业绩评估形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如因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进行业绩评估,可采取线上业绩评估形式进行。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1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进行加试。应聘人员考查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序第1名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未如期参加现场业绩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范围和进入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卫健委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市中心医院在市人社局和卫健委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2.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市卫健委将拟聘用人选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年薪60万、一次性科研启动费50万的待遇;另外,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待遇。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应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满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0477-8367262;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