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现将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http://115.28.96.217:8027/cjcx/index.aspx)”进行查询。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不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取得成绩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具体见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由于个人原因导致逾期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复审后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本人各留1份,表上由用人单位、人社局复审签字)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审查毕业证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限制鄂尔多斯户籍的岗位,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四)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以《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资格复审,递补复审只进行一天,请成绩合格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随时关注补录相关信息。
3.受疫情影响,外地考生须及早查询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措施,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报告相关情况。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12月30日,具体面试事宜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领取的《面试通知单》。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请出示电子健康码。
(二)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及家人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鄂尔多斯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凡考前14天有国外或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经历的,请主动告知考务人员,并出示解除隔离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将依规上报并追究责任。其他防疫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3号》有关要求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按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执行。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具体见招聘简章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