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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 | ||
来信人 | 冯** | 来信时间 | 2021-02-08 11:16:48 |
邮箱 | 32922****@qq.com | 联系电话 | 1874776**** |
信件内容 | 妻子原单位在伊旗参保,生育保险缴纳11个月后变更单位,于2020年12月底停保,新单位在东胜区办理手续,开办社保缴纳开户手续,预计在2021年2月办理社保缴费,继续缴纳五险,但妻子预产期在2021年2月底,这种情况能否办理生育险报销手续。缴纳一年生育险是连续还是累计?谢谢! | ||
处理部门 | 12333 | 处理时间 | 2021-02-08 11:30:33 |
答复内容 | 您好,鄂尔多斯市本级及各旗区医保局已于2019年独立成局,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的业务不属于人社部门的工作范畴,具体报销情况请咨询参保单位缴费的医保局。东胜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477-8123924,伊旗医保局咨询电话0477-8582256,8582258。感谢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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